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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12家重點行業關停企業(一期)—湖南鑫麗銻業科技有限公司地塊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報告公式
專欄:公司新聞
發布日期:2024-11-28
閱讀量:337
作者:
湘潭市12家重點行業關停企業(一期)—湖南鑫麗銻業科技有限公司地塊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報告公式 一、項目概況 湖南鑫麗銻業科技有限公司地塊位于湘潭市湘鄉市新湘路辦事處白托村六組,總占地面積為5251.11m2,約合7.9畝,地塊中心經緯度為東經112.486325°,北緯27.726651°。1972年前,該地塊為荒地;1972年~1993年,為湘鄉磷肥廠用地,主要從事磷肥生產;1993年企業破產重組后更名為湘鄉市合成化工廠,主要從事氯化水解法生產氯氧銻,2006年企業停產;2007年~2018年,湖南鑫麗銻業科技有限公司租賃部分廠房,主要以銻錠為原料采用氯化水解法生產氯氧銻;2018年企業停產。 根據《湘潭市12家重點行業關停企業(一期)土壤污染調查和風險評估項目實施方案》,本地塊土壤砷、銻、鎘、鉛、汞超過《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 36600-2018)中第一類用地的篩選值。2022年12月受湘潭市環境保護科學研究院委托,深圳粵鵬環保技術股份有限公司對地塊開展土壤污染狀況調查與評估工作。 依據《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起施行)、《關于保障工業企業場地再開發利用環境安全的通知》(環發[2012]140號)、《關于加強工業企業關停、搬遷及原址場地再開發利用過程中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環發[2014]66號)、《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技術導則》(HJ25.1-2019)、《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監測技術導則》(HJ25.2- 2019)、《工業企業場地環境調查評估與修復工作指南》(試行)(環境保護部2014年11月)等國家及地方有關技術導則和規范,深圳粵鵬環保技術股份有限公司進行了資料收集分析、現場踏勘、人員訪談、初步采樣補充分析、詳細采樣分析等工作。編制《湘潭市12家重點行業關停企業(一期)—湖南鑫麗銻業科技有限公司地塊土壤污染狀況詳細調查布點采樣方案》并通過專家評審,2023年10月~2024年10月湖南省地質調查所測試中心完成本地塊檢測報告及質控報告,在此基礎上,深圳粵鵬環保技術股份有限公司編制完成《湘潭市12家重點行業關停企業(一期)—湖南鑫麗銻業科技有限公司地塊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報告》。 二、調查結果 根據湘鄉市自然資源局提供文件證明,根據湘鄉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該地塊用地性質為三類工業用地,屬于《國土空間調查、規劃、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類指南》(自然資辦發〔2020〕51號)劃定的第二類建設用地。本地塊以《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 36600-2018)中第二類用地的篩選值和管制值,作為評價標準。 (1)土壤調查結論 1)污染因子為砷、銻、鎘、鉛、汞; 2)經計算土壤超出《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 36600-2018)第二類用地風險篩選值土壤方量共計約11293.14m3,最大污染深度為10m,最大污染投影面積為4457.31m2。 (2)地下水調查結果 地塊內地下水監測指標高于《地下水質量標準》(GB/T14848-2017)IV類標準限值。 (3)固廢調查結果 地塊內渣土混合物進為一般II類固廢。地塊內合計含廢渣填土面積400.39 m2,渣土混合物總量為596.82 m3。 (4)周邊環境 周邊地表水監測指標高于《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 3838-2002)IV類標準。 實驗室檢測過程中嚴格執行了內部質控措施,質控樣品與平行樣品濃度偏差均在規定的范圍內,檢測結果有效。 上一頁:找不到相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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