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路”打架不可思議

在建杭長高鐵諸暨段距離杭金衢高速公路最近處僅5.8米,存安全隱患,公路上一旦發(fā)生車禍則可能影響高鐵運行。從去年開始,公路部門開出5張停工單,但鐵路方未執(zhí)行。目前浙江發(fā)改委已介入?yún)f(xié)調此事。

如此近距離,一旦設計時速300公里的高鐵和時速100多公里的車流同時呼嘯而過,中間形成的氣流足可將一個成年人吹翻。浙江大學流體工程研究所一位教授向我們生動闡釋了鐵與路如此這般親密所產生的駭人后果。

按說,高速公路與高鐵理應互不干擾,各奔前程。無論是公路方面的《公路安全保護條例》還是鐵路方面的《鐵路運輸安全保護條例》,都為各自的正常運行劃定了法定的安全距離。前者明文規(guī)定,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區(qū)的范圍,從公路用地外緣起向外的距離標準不少于30米;后者亦規(guī)定,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qū)的范圍,非居民區(qū),從鐵路橋梁外側起不少于15米??墒莾刹糠煞ㄒ?guī)的效力,依然沒有阻遏住鐵路親密關系的形成。危險,離我們或許只有5.8米。

應該說,高速公路方面是被親密的一方,對于目前的局面心緒難平卻又無可奈何。而高鐵方面似有一意孤行的意味,對于自己明顯的違法行為處之泰然,對于公路方面開出的5張停工單置若罔聞,真不知這種罔顧公共安全,睥睨法律法規(guī)的底氣來自何處。

作為施工方,中鐵十七局杭長客專浙江段項目經理部黨工委副書記楊學仁宣稱,我們都是按照設計施工,沒有什么問題。而且在他眼里,我們深以為慮的那些安全問題仿佛是杞人憂天。他的一番辯解讓我們看到了施工單位對于高鐵安全運行的輕率和莽撞。

為什么會如此設計?這是質疑的重點。帶有如此致命瑕疵的設計方案在層層把關之下出爐并最終通過審批,簡直不可思議。有人認為,這是出于節(jié)省拆遷成本的考慮;也有人認為,是基于某些便利和專業(yè)需要。無論如何,設計方應在第一時間站出來回應質疑并作出合理解釋,但迄今為止,設計方中鐵第四勘察設計院一直在緘默。到底是不敢回應,不能回應,還是不屑回應?

從設計到施工,高鐵都應將正規(guī)流程乘客的絕對安全放在高于一切的地位,任何可能導致安全隱患的因素都應被斬草除根。我們希望,浙江這對鐵路矛盾,能在有關部門的協(xié)調下獲得圓滿解決,不管怎樣,讓公共安全獲得堅如磐石地推薦,這是最低要求。